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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表中结算属期工资总额如何填写?

编辑:遂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05-24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中的结算属期工资总额,填写全年1-12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一般来说,就是总账当中支付的应付工资金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凡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职工工资总额的项目,各缴费单位应不考虑其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即:不论是以工资科目列支,还是以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列支;不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规定列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还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并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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