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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编辑:遂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0-02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明确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同时,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留存备查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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